法制網江門(廣東)4月28日電 記者章寧旦 通訊員林勁標 李翔 記者今天從廣東省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瞭解到,該院在其官方網站上發佈了減刑、假釋案件裁前公示表,對286名罪犯的減刑假釋情況進行網上公示。據悉,今後減刑假釋案審前將全部上網公示。
  據介紹,以往減刑假釋公示僅局限在罪犯服刑場所張貼,不對公眾開放,公眾對公示內容一無所知,甚至連案件承辦人都不知曉。為了使減刑假釋工作面向社會公開,接受全社會群眾的監督,江門中院制定了《減刑假釋案件公示規定》,要求減刑假釋案件審理前全部上網公示。
  該辦法規定,公示期一般為5日,公示內容包括罪犯的姓名、性別、年齡、案由、刑期、獎懲情況、擬定意見和意見欄等信息,在公示中還列明瞭法院合議庭組成人員和意見反饋方式。對於這些罪犯提請的減刑假釋情況有異議或意見的可以向法院進行舉報。
  “公示期滿,未收到舉報或者舉報經查不實的,法院才能作出減刑、假釋裁定。”據該院負責人介紹說,下一步,該院還將減刑假釋案件的裁判結果在互聯網上公佈,保障社會公眾對於減刑假釋案件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原標題:廣東江門減刑假釋案審前全部上網公示)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e01aeswx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