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聽時間: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
  在線律師: 高敬傑(江蘇寧聯律師事務所律師)
  李先生:我是外地的,大學畢業後,戶口掛在南京人才市場,上個月在雨花台區訂了一套二手房,簽了合同,付了一萬元定金及20萬首付,在申請辦理貸款時才知道,此房子是農村的小產權房,無法辦過戶手續,也無法取得兩證,我找房主退錢,他說要我付10萬元違約金。我可以要回我的一萬元定金及20萬首付嗎?
  高律師:依法你不需要支付所謂的10萬元違約金,也可以要回你的一萬元定金及20萬元首付;因為在目前的法律體系下,農村的小產權房買賣是受限制的,你是城鎮戶口,依法不能購買農村的小產權房;你們雙方的買賣合同是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所以如果你們協商不成,你可以到法院起訴,請求依法解除你們之間買賣合同,退回定金及20萬首付。
  張先生:我是溧水的,今年有64歲了,我有一弟弟,有50歲了,他是1998年與一安徽女子結了婚,婚後,生下一女兒,生活了不到三年,老婆就跑了,至今下落不明。我弟弟外出找了幾年也沒找到她,後來他就開始易發怒,村裡人都怕他,家裡很窮,他女兒一直由我撫養長大;去年他與另一村民發生爭吵,結果他搶過鐵鍬將人打死了,後來經警方鑒定,他屬於精神分裂症,不負刑事責任,現在死者家屬要起訴我,讓我承擔幾十萬的賠償,我應該承擔嗎?我該怎麼辦?
  高律師:從你所說情況分析,你沒有義務替你弟弟承擔賠償責任。你弟弟和其妻子並沒有解除婚姻關係,也沒證據證明他妻子早已去世,根據《民法通則》和《民通意見》的規定,配偶才是其第一順位的法定監護人,而你不是他的監護人,所以你也沒有替他賠償的義務。
  11月2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3:30接聽《律師在你身邊》熱線(025)96096-1-1的是江蘇潤商律師事務所的崔武律師。  (原標題:購買小產權房違法 買主可要求解約並拿回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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